锂电池运输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类
在实际贸易运输时,锂电池经常会与设备放在一起共同运输,主要有两种情形。一种是电池安装在设备中,另外一种是电池与设备包装在一起。不管是上面哪种情形,根据是否含金属态的锂,对应的UN编号是3091和3481。
近年来,各类含有锂电池为动力的新能源车辆层出不穷,包括自行车、汽车、平衡车等等。国际海运危规为这类产品分配了UN编号3171。当包件中含有设备中的锂电池和与设备一起包装的锂电池的组合时,包装上应标记“与设备放在一起的锂金属电池UN3091或锂离子UN3481”。如果一个包装中同时含有锂离子电池和锂金属电池,则该包装应按照两种电池类型的要求同时进行标记。
锂电池出口要求
(一)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性能检验
《出境货物运输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简称性能单或纸箱证)
包装容器上是否印刷有清晰、牢固、正确的联合国UN包装标记、批次及危险货物标志,标记、标志和包装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海关对出口危险货物包装经检验合格后签发《出境货物运输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并根据货物特性、运输方式等来确定证单有效期。
锂电池出口空运要求
经过修订的《国际民用航空组织危险品规则》第63版中有关单独运输锂电池的规定,自2022年4月1日正式实施。新规要求所有的空运锂电池包装上必须同时标出仅限货机标签和锂电池专用9类危险货物标签。
对于瓦时额定值不超过20Wh的锂电池芯或瓦时额定值不超过100Wh的锂电池组,包装上还需额外标出锂电池标记。按旧规定粘贴仅限货机标签和锂电池标记的包装件将无法继续运输,且标签和标记必须符合国际航空运输协会规定的尺寸要求。这一变化不适用于包含在设备中或与设备一起包装的航空运输,上述公路、铁路、海运的相关运输法规没有发生变化。
新规推行后,小包装的锂电池将不得不改用较大尺寸的包装,以便粘贴符合新规要求的标签和标记,这将给锂电池出口企业增加更多的包装成本和运费,给我国锂电池出口带来一定负面影响。
锂电池出口海、公路运输要求
根据上述规定锂电池主要有以下包装运输要求:
是包装上需要张贴规定的锂电池标签和标记,电池外壳需要标注Wh数值。如果采用危险货物包装,外包装上的联合国UN包装标记、批次及危险货物标志、标记、标牌等信息应印刷清晰、粘贴牢固、拼写正确。 是电池的电极不应承受其它电池叠加产生的压力。 是木箱、纤维板箱用钉紧固时应钉实压紧,箱体保持完好,钉尖要盘倒,钉尖、钉帽不得突出;瓦楞纸箱应完好无损,封口应平整牢固。用打包带做二次加固,应紧箍箱体。 是各电池或电池组间、堆叠电池的上下层间,应有不导电材料分隔,防止与同一包装件内可能导致短路的导电材料接触。 是除非安装在设备中,包装件须能承受任何取向的1.2m的跌落试验,而不损坏包装件内的电池,也没有改变其中电池的位置导致电池之间互相接触,没有电池自包装件中漏出。 是锂电池芯或锂电池完全封装于内包装后再放入外包装,其完整包装件必须满足II类包装要求;或完全封装于内包装中,然后与设备一起放入满足II类包装要求的外包装(II类包装要求详见《SN/T 0370.1-2021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规程 第1部分:总则》)。 是对于锂电池安装在其中的产品应当采取措施防止短路或意外启动,产品应有效固定以免因电池移动而导致短路。